
关于组织省市级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成果集中鉴定的说明
各县(市)区教科室、市直各学校:
为迎接6月下旬省级课题集中通讯鉴定,结合我市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鉴定工作的总体部署,经研究,拟于近期组织进行省市级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的通讯鉴定。特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:
1.鉴定对象:所有省市级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均可报送材料申请鉴定。
2.材料报送时间:参与鉴定的课题,请于6月15日前将成果资料及鉴定费用报送市教科所办公室,过期不候。
3.材料要求:
⑴ 省级课题请按省规划办要求(见附件)准备材料。
⑵ 市级课题材料要求填写《济南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》一式三份(单独装订并附电子稿)、课题成果及过程性资料精选汇编一套,装订成册。课题成果集内容包含(装订顺序):
①封面(立项编号、课题名称、课题主持人、承担单位、研究起止时间);
②立项通知书复印件;
③课题组主要成员(单页,格式参照《济南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》)
④课题研究报告、课题研究工作报告;
⑤附件:课题研究过程性资料精选(主要阶段性成果,课题组成员完成的与本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、案例、课例、学生活动成果资料、媒体报道复印件等,课题组取得的相关荣誉或获奖情况,可单页列表说明,不需要证书复印件);
⑥致谢页(对课题组研究有过指导性帮助的专家)
⑶ 格式要求:
①所有材料全部A纸打印或复印;
②材料左侧装订,加皮纹纸封面。杜绝档案盒归拢,不要拉杆式等各类文件夹。
③所有材料均不要原件,著作、教材类除外。本鉴定材料鉴定后不退还。
⑷ 请各县(市)区教科室、市直学校教科室统一组织报送材料,并制作汇总表发送规划办联系邮箱(jnjkghb@126.com),不接受各课题组的单独申报。
4.几点补充:
⑴请务必注意材料格式,不符合要求者本次将不予受理。
⑵鉴定将在6月底前进行,请15日前务必报送有关材料。
⑶参与鉴定课题的自我鉴定意见,请各县(市)区教科室指导完成,并发送电子稿。
⑷未尽事宜请联系市教科所办公室。(86126129、86126130)
济南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五月